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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材料:根据中国医师协会最近一次“医患关系调研报告”的统计,74.29%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96%的医师坦言自己所在医院发生过“医闹”。而患者被过度用药、重复检查、过度治疗、误诊错诊却难以维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针对目前医患纠纷频发的情况,民盟宁夏区委会日前建议,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来调整改善医患关系。
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置主要有医患双方协商、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途径三种解决途径,民盟宁夏区委会分析认为,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途径耗时漫长,以“闹”为特征的“协商”方式,客观上成了解决医患纠纷的首选。医患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部分医务人员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纠纷,让患者做了许多不必要的检查,以寻找没有责任的“证据”;而患者对医务人员缺乏信任,容易与医院医生产生对立情绪。此外,某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高收入,也把医务人员推向矛盾纠纷的焦点。医疗机构作为当事方,医患矛盾难以由自身解决,应将调解工作从医疗机构中剥离出去。
民盟宁夏区委会为此建议,建立第三方工作机构,组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各级政府组织司法、信访、卫生、公安、消协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导医患双方选择第三方调解途径解决矛盾,在医患之间形成“缓冲带”。“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多元化,可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选和社会招聘等方式挑选具有一定医学、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官、网民等担任,以增加人民调解的公信度。同时,建立医学专家库,组织专家进行医疗纠纷技术评估,从而避免“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现象。统一将医疗责任纳入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机构抗风险能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保险机构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以有效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吴文彪 马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