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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一名姓徐的司机花了4000元修车,然而更换的却是不合格配件,他多次找到汽车修理厂讨“说法”,但是未果。最后经工商部门调解,修理厂赔偿他7000元。
去年9月,消费者徐先生在贵阳市金竹辖区一家汽车修理厂花费了4000多元维修车辆,结果在行驶中还是不断发生故障,他要求修理厂派人前往修理,但修理厂一直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徐先生只好将车开到另一修理厂进行检修,并得知该车故障是因为更换了不合格配件所致。事后,徐先生多次找到该修理厂,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
5月9日,小河区金竹工商分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进行调解,在掌握了实情的基础上,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修理厂赔偿徐先生修车费6000元及期间相关费用1000元,合计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