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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时间:5月15日至9月5日
·封存范围:涉及84家单位、3391辆公车
·具体要求:12日前上报封存车辆信息;治安巡逻车不得驶出辖区;机关人员带头减少使用私家车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热娜·乌布力报道)为缓解乌鲁木齐市交通拥堵,进一步倡导绿色出行,5月9日,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宣布在5月15日至9月5日期间,封存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50%的公务用车。
此次下发的《关于市政道路建设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暂时封存50%公务用车的通知》要求,在5月12日之前,各单位要将封存的机动车数量、车牌号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因特殊情况需减少封存公务用车比例的,要报请有关市领导批准;同时,各区县所属社区治安巡逻(便民服务)车要在本社区范围内做好服务群众和维护稳定工作,一律不得行驶出辖区范围。
当天,乌市召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暂时封存50%公务用车缓解交通拥堵动员大会,对封存公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涉及此次封存车辆的单位共有84家,共有3391辆公车将被暂时封存。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带头封存50%的公务车辆;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减少使用私家车,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而带动全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车辆封存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车辆封存、停驶、报备等相关工作,力争使全市交通秩序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改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抢抓工期,切实加快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好施工工序衔接,确保项目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