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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区停车将出新规 严禁只售不租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1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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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5月7日讯(记者 王磊)今天,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将出台《济南市普通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物业服务标准》,新建小区如果出现“只售不租”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该局近期开展的“五服务”活动中,物业管理部门将出台《济南市普通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物业服务标准》,并开展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范整治活动,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新建小区车位存在“只售不租”的行为,房管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处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在完成规范新建住宅区停车管理、落实停车泊位“可售可租”的任务后,房管部门将重点解决按规划未建、少建、挪作他用和只售不租四类问题。

  此外,房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并轨”,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科学、合理的分层保障,使更多的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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