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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重点对两方面内容作出修改。一是放松对基金产品申报数量限制,为将来实行基金产品注册制度预留空间;二是降低基金募集门槛,拟从2亿降至5000万,为下一步推出发起式基金预留空间。
修改内容中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办法》第十二条,拟增加“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超过3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时,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的表述。
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样的安排,是为下一步推出发起式基金预留空间。这意味着,未来只要来自基金公司相关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基金募集份额总额的门槛将由不少于2亿元降至不少于5000万元。 (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