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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政协多元化建议 南京市率先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1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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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以房养老”方式,成为南京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系列养老保障举措之一。至此,南京市政协推动的多元化养老方式,得到政府采纳并率先创新实践。

  养老问题是南京市政协始终关注的重要课题。南京市政协通过调研了解到,到2015年,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150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6.5%,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20万人。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近年来,南京市政协和有关参加单位为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建言献策。2008年,南京市政协委员汪晓阳提出《推行“以房养老”,应对老龄社会》的提案,认为“以房养老”一方面可解决养老资金的来源,减轻家庭负担;另一方面可以拓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房地产业和保险业的稳步发展。南京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组织办理单位认真研究,吸取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多种设想,并就应对“以房养老”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障碍,拿出了积极的应对措施。2009年,在南京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陈小平针对许多空巢老人生活困难等现象,提出《关于政府试点推行“以房养老”政策的建议》,建议市政府试点推行“以房养老”政策,让拥有私人房产的老人,把房产提前变现,以房养老。

  在近年来的南京市政协全会上,民进南京市委和市政协委员陈庆琳、刘嘉英、郑黎明、王萍、沈为民等提出了《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关于加快发展市养老服务业的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多份建议,呼吁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保障。今年以来,南京市政协经科委、民建市委和部分政协委员进一步提出《关于大力发展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等9份提案,对创新多元化养老多方助推。

  政协建议得到了南京市政府的积极回应,在制定《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南京市充分采纳政协多元化建议,创新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制度,明确到2015年时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南京市还提出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完善“尊老金”制度,建立按龄分级发放长寿补贴等制度。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徐继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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