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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私宅报建开始受理申请 第一天没市民报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海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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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5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5月3日起海口市政务中心规划窗口正式受理个人私宅报建申请。

  5月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市政务中心规划窗口看到,虽然今天是受理个人私宅报建申请第一天,但却没有想象中人声鼎沸的场景。工作人员告诉南海网记者,截止今天下午4时许,有10多位市民到该窗口咨询私宅报建申请相关事宜,领取申请表,但还没有一位市民前来申请私宅报建。

  随后,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市政务中心外见到了一位拿着申请表正在仔细查看男子,他说,需要准备的材料看上去不是很多,但还是要细心准备,让自家的房子能早日盖起来。

  据了解,该《规定》为暂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以后自然失效,从2012年4月10日起执行,到2013年4月10日止。办理规划许可需提供宅基地户主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和建房申请;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居委会(村委会)签署的书面意见;用地地形图(1:500或1:200);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设计图纸和文本;危房拆除重建的需提供法定机构检测的危房鉴定证明;项目环评意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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