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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廖晓生)记者昨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营养改善计划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供餐模式的准入管理。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方可供餐,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通过县级政府组织招标方可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单位。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前审查,有关部门将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与此同时,我省要求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和操作规范,取缔学校校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作者:廖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