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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5月2日专电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和供餐食品安全状况。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各类供餐模式的准入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方可供餐。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通过县级政府组织招标方可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单位。
《方案》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要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工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要在实施前、其他地区要在秋季开学前对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统一考核。
此外,有关省辖市要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各省辖市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