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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4月27日讯(YMG记者夏丹) “五一”小长假对于一些市民来说又是一个繁忙的“加班周”。加班工资怎么算?昨日,YMG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市区如果“五一”小长假3天都加班,最低可得399元的加班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4月29日、4月30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按国家和烟台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目前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月计算,每天最低工资57元。如果5月1日加班,则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171(57×300%)元,4月29日或4月30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分别不低于228(57×200%×2)元。如果您这三天都不能休息,单位也不给安排补休的话,您应该多拿3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