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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蓝图绘就(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1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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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就“十二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等作出部署,要求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确保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实现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40张;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各地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80%以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基层老龄协会覆盖面达到80%以上,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规划要求,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十二五”末,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50%以上;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积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老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减少老年空巢现象;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加快推进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记者 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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