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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电(柴璐、李治衡)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规定自4月起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且高出火电价格部分由省级电网负担0.1元。在国家鼓励垃圾焚烧处理、希望节约土地资源的政策措施之下,西部首个市(县)级垃圾焚烧发电站于本月9日落户四川崇州。
发改委《通知》指出,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这是继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价格后,发改委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水平。
有关人士强调,此次标杆价格的确定,不会对用户购电价格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