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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日前,新疆公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6%作为2012年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20%为增长上限,6%为增长下限。与2011年标准一样。
4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确定,结合了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实际情况,并将2012年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作为依据。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的标准线,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却是企业职工与企业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依据之一。
依照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以及近期将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今年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可以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物价增长的因素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参照自治区工资指导线,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就业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情况各地州市将于近日制订发布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