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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交警支队组织所属车管所、交通科、信息科、事故处理大队、宣传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研究贯彻落实公安部“3 2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专题会议。
支队长陈新平根据《意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逐条与参会人员研讨,共议具体实施措施。
《意见》中规定,驾驶人在参加培训中要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学员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和培训里程。在考试时,也将对汽车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和音频监控。除此之外,在考试科目上也将作一定的调整。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大中型客货车将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和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转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实行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同时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还要增加50道题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意见》规定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考核制度,加强驾驶人考试监管。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要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
为将《意见》按时实施,支队详尽部署当前工作,将各项任务细化至各部门。目前支队正在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预计在今年年内能全面执行。(作者:张兴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