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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民在论坛上再次反映经适房申请造假,指出上月30日两个经适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多位申请人资格不符。昨日,西安市房管局对此作出说明。西安市房管局表示,参加摇号的共有1157户家庭符合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余,264户家庭被取消资格。目前该局已引入保障房联审机制,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月2日,网民“有俩酒窝”在西安市某论坛上发表了《3 30经适房摇号结束,大家齐动手,揭露造假,方法如下》的帖子,指出参加3月30日鸿基新城、金泰怡景花园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多位申请人其申报收入与养老金缴费基数不符,存在收入造假问题。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了解到,此次参加摇号的2个项目合计1157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住房情况,均经过市住房保障中心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认真核对、严格审核确定。
对审核中发现的个人收入、房产有嫌疑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市住房保障中心逐人、逐户进行核对,对能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关单位证明的,给予审核通过,否则取消购买资格。此次两个经适房项目共有1421户家庭申请摇号,经核对,共有1157户家庭符合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其余264户家庭被取消资格。
针对网民提出的申请者个人收入和其养老保险缴存基数不符的问题,市房管局已经核实:上年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858.25元。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该基数的300%(8574.75元,取整为8574元),则以8574元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该基数的60%(1714.95元,取整为1715元)的,则以1715元作为缴费基数。
“也就是说,陕西省和西安市能查到有个人养老保险的职工最低保障是按低限为1715元缴存的,该基数并不与个人实际收入精确挂钩,即个人养老保险缴存情况并不能真实反映个人收入情况。”西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目前,西安市房管局已请示市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即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审核房产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婚姻登记信息;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和车辆情况;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就业、缴纳(提取)社保待遇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等。
此外,西安市房管局公布两部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并感谢广大群众(网民)对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和审核程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经过核实后,通过合理的途径进行反映和举报的,市房管局将进行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并予以回复。投诉举报电话: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87618627。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经房科:87619420。 记者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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