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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浦东法院受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逐年增长,分析该类案件特点:
1、从原告身份看,多为动迁上访老户。原告几乎全是要求公开拆迁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文件,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补偿安置资金发放情况等,以证明拆迁行为违法。
2、从诉讼目的看,滥用诉权现象明显。原告大多就拆迁多次提起诉讼,在起诉规划许可、拆迁许可、拆迁延长许可、拆迁裁决等诉讼途径穷尽后,通过不断申请信息公开然后提起诉讼的方式纠缠,目的仍为拆迁补偿安置。
对此浦东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一是加强协调化解争议。原告提起信息公开诉讼的目的实质是为了获取政府信息,如申请要求合法合理,法院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当事人往往在获得信息后主动撤诉。二是总结原因发出建议。该院分析梳理案件特点及败诉原因,并积极向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使行政机关深化法律理解,规范公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