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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保厅:小微企业吸纳员工享受哪些政策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4日 2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花木嵯整理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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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问: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中吸纳高校毕业生或残疾人,企业如何享受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答:补贴分为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每人每月200元。社保补贴标准按单位应缴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小微企业补贴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应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时将符合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每季度结束后,按规定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微企业申请岗位和社保补贴时应填报相关资料,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原始凭证(增减人员明细表)、工资花名册、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或就业资金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于15日内将补贴直接拨付到小微企业。

  一次性奖励中,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向同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奖励。申领一次性奖励应填报相关资料,并附所吸纳高校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增减人员明细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等凭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或就业资金管理部门确认后兑现一次性奖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按年度领取,奖励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问: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是: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及退役军人、有自主经营能力的农村牧区劳动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城镇从事一般性工、商、贸(房地产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经营所需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规定,我省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在10万元以内,对符合条件人员合伙创业的,按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城镇各类失业人员比例高于40%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可适当扩大到3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中,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人发生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将服装零售、日用百货、食品加工、小作坊等规模较小、利润较低、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的项目纳入微利项目全额贴息范围。 (作者:花木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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