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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3月28日专电 (记者张继忠)3月28日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住房保障和房产疑难办证媒体座谈会,就郑州市住房保障工作和房产疑难办证情况展开讨论。房管局相关领导,住房保障处、登记发证中心、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人及部分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2012年,郑州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为目标,以组团发展、产城融合为依托,在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建设行为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通过住房保障制度创新、强化准入退出管理、强化轮候管理等措施,全面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了解,郑州市将按照“市场租金、分级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适时退出机制,除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外,暂停新的经济适用住房选址;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须在2013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据登记发证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郑州市还需要解决一万户左右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房产疑难办证的问题主要有五大类:规划手续不明确;土地性质不明确;部分企事业单位遗留房产无人管;拆迁前的房屋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房屋归属无争议,但没有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根据《郑州市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郑政[2006]18号)文件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郑政[2009]52号)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界限由2001年8月15日扩展至2004年4月1日,符合文件规定情况的申请人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持相关资料提出办证申请,2012年12月31日将停止文件时限内具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