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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护弱势群体 农民工工资优先执结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21: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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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覃瑞晟)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5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一直被拖欠着。而南宁市某医院的13名护工,因为与医院的劳动纠纷,医院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迟迟不能到位。近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63名农民工和护工,同一天拿到了拖欠几年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广西某建筑公司与某建工集团公司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打了官司,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该建筑公司向兴宁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某建工集团支付剩余的工程款30万元。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主办该案的法官在调查中得知,某建筑公司在追偿欠款的同时,也拖欠某农民工包工队近50名工人的工资,共计22.9万多元。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主办法官召集3方当事人一起召开执行协调会,并提出方案,希望能够由总包方某建工集团公司,从应给付给某建筑公司的执行款中,代付农民工工资。3月21日,经过多次耐心和细致的协调沟通,最终3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方案:某建工集团公司最终同意,代为统一一次性足额支付拖欠的所有农民工工资。50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几年的工资。

  就在同一天,梁某等13名某医院曾经的护工,也高高兴兴拿到了15.7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费。原来,梁某等13名护工,都在南宁某医院做护工。可某医院违约与他们相继解除了劳动合同。此后,13名护工与某医院打起了官司。最终法院判决,某医院要支付给13名护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生活费15.7万多元。可判决生效后,某医院一直没有履行。今年2月13日,13名护工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宁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执行法官马上找到某医院,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医院最终同意主动向梁某等13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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