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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专利条例(草案)》的说明。新制定的《甘肃省专利条例(草案)》规定,我省将设立“甘肃专利奖”,对在本省实施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及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011年,我省专利申请开始驶入快车道。从专利申请来看,1985年到2004年,我省专利申请量一直徘徊在千件以下,2005年突破千件,2008年突破2000件,2010年突破3000件,2011年突破5000件。2011年的专利申请量与2007年相比翻了3.3倍,与2004年相比翻了5.8倍。为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专利实施,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该《条例(草案)》结合我省出台的有关专利政策、措施,在专利促进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将专利专项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专利工作的投入;二是设立“甘肃专利奖”,对在本省实施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及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设立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如规定企业在专利实施及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享受有关扶持新产品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潜力大、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在专利保护方面,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以及假冒他人专利等行为被明令禁止。该《条例(草案)》规定,如发生专利侵权行为,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