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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鹤通讯员粤公宣)为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欺行霸市违法犯罪线索、参与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的积极性,省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群众举报欺行霸市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相关案件,举报人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侦破跨行业、跨区域、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万元。奖励标准在全省统一实行。
一般刑事案件,由县级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进行奖励;重大刑事案件,由市级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进行奖励;奖金为10000元及以上的,由省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进行奖励。
同一线索被两人或两人以上举报的,按一线索奖励。举报人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的,由最先接受举报的单位奖励,不重复奖励。
举报人举报应当实事求是,详细说明欺行霸市违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案件事实(情节)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藏匿地点、依据等情况。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奖金领取由立案单位通知举报人。
三种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20-83110906
传真:020-83922521
(二)书面举报(邮寄)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邮编510050
(三)网络举报(邮箱)
dqb111@sina.com
dqb1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