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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金融机构联合签约承诺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在3月15日“和谐金融幸福茂名——茂名市第二届金融知识博览会暨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大型公益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茂名市金融机构代表共同签订了《茂名市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约》,对保护茂名市金融消费者权益做出庄重承诺。
公约的主要内容有:金融机构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以积极的态度和文明的形象,向金融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履行服务契约,兑现服务承诺,保证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诚实、守信对待消费者,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确保业务宣传资料真实可信,不含虚假误导成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遵守卖者有责原则,对所推荐产品涉及的风险或免责部分充分履行揭示和告知的义务,确保消费者能够明确区分其代理销售的产品和自行研发的产品;加强消费风险提示,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按照产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以消费者可全面、方便获得的方式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收取情况;当有关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消费者公告相关信息;取消免费服务项目、对已有的免费项目进行收费或者提高已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前,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消费习惯,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避免给消费者造成不合理的负担;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和安全的原则,按规定管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以及与其金融消费有关的其他信息;对消费者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外,不对外提供与客户信息相关的任何资料;不在未经消费者书面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消费者信息;积极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消费者教育工作,普及金融业务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金融行业和金融业务相关风险的认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加强诚信和企业文化建设,自我约束和管理,共同维护金融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营业网点合理地安排营业窗口,优化排班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客户等候人数多、等候时间长的问题;保证营业网点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提供业务品种项目牌、服务收费标准牌、自助设备等完善、周到的便民设施,通过增加自助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金融自助服务项目的宣传辅导工作等保证营业网点有多种服务渠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保障客户在营业场所内的交易安全;在利用网络、电话等电子方式开展业务时,制定措施保证业务的安全性;向消费者明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降低风险的正确措施;提供便捷通畅的渠道让消费者及时向本机构通报产生的问题;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制度,公示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途径和方法,提供便捷的投诉途径,公平、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妥善处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及时办理、解释,对消费者的批评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簿和投诉档案,准确记录投诉受理、投诉处理、过程跟踪、结果回复及满意度回访各环节的处理结果,保证消费者投诉处理全过程的完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