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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全安)记者昨天从市中级法院获悉,为推进司法公开,增加法院审判的透明度,该院特别在各审判法庭中设立媒体记者旁听专席,并规定今后凡是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向媒体记者开放。
旁听专席设在审判法庭旁听席第一排或第二排两侧,开庭时优先保证媒体记者在庭审现场的旁听席位。按以往的规定,媒体要旁听庭审,不仅要征求主审法官意见,通过法院相关部门批准,甚至要征求当事人意见。即便记者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还面临着与当事人家属“抢座位”的尴尬。而此次法院专门设置媒体席,为记者们采访提供了极大便利。
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各个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目的是建立一个与媒体良性沟通的机制,借助媒体的力量让群众更为广泛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同时也接受媒体及身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司法更透明、更公开。
2011年3月初,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规定的7个方面24项司法公开内容予以细化,并新增了网络公开、阳光裁判、便民司法和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五个方面21项“自选动作”作为补充内容。
为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市中级法院在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的基础上,今后还将根据媒体报道的需要,为记者提供相关案件的诉讼文书。此外,该院还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同时不定期通过庭审微博直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