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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3月20日电(记者荣先明)1记者从武汉市物价局获悉,从今日(3月20日)起,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由现行的每车次1.5元调整为2元。
19日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相当于全国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平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武汉市决定,从3月20日起,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由现行的每车次1.5元调整为2元。
据悉,2010年11月,武汉市建立了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在现行营运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油价变动区间收取燃料附加。
去年年初由于成品油价格变动93#汽油价格从6.80元/升调整为7.05元/升,市政府及时启动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于去年3月20日燃料附加标准由1元调至1.5元。之后油价几次变动,4月份93#汽油价上涨到7.45元/升,油价进入到收取2元燃料附加的区间,鉴于当时价格形势严峻,市政府决定暂缓启动联动机制。10月份油价下降至7.20元/升,今年2月93#汽油又上涨到7.45元/升,再次进入到收取2元燃料附加的区间,按照联动机制的规定,武汉决定提高出租汽车燃料附加,以疏导油价上涨矛盾。
武汉市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细则为:当93#汽油零售价格为5.37-6.02元/升时,燃料附加标准为0.5元/车次;93#汽油零售价格为6.03-6.68元/升时,燃料附加标准为1元/车次;93#汽油零售价格为6.69-7.34元/升时,燃料附加标准为1.5元/车次;93#汽油零售价格为7.35-8.00元/升时,燃料附加标准为2元/车次。当油价低于5.37元/升时,取消燃料附加;当油价上涨到8元/升及以上或下降到4.71元/升及以下时,提高或降低出租车营运价格,价格调整间隔期不少于半年。
在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调整的同时,通知要求出租车经营者:要在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燃料附加标价签,向乘客出具由市地税局统一印制的出租车燃料附加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