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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大盗”石柏魁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辽宁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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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涂铭) 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故宫失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嫌犯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8日,被告人石柏魁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的故宫博物院内,趁人不备潜入斋宫内的夹道处并避开清园的工作人员。当晚8时许,石柏魁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采用撬锁、破窗、破墙等手段进入诚肃殿,打破展柜,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当晚,在逃离故宫的途中,石柏魁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于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十三排南岗亭南侧及上驷院东面竹林内,后逃离现场。因销赃未果,石柏魁将其窃得的剩余4件展品分别扔弃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及知春路大钟寺东路北口路边。

  2011年5月11日,石柏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石柏魁到案后,带领侦查人员从知春路大钟寺东路北口路边处起获其扔弃的展品1件。上述起获的6件展品均已发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展品,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石柏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故宫表示以此为戒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廖翊)故宫博物院有关部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盗窃文物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安保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盗窃、盗抢文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故宫博物院将以此为戒,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责任心、责任感,全面提升故宫的安防水平,让全国人民放心。

  一个月前,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故宫已有安防设施大部分建成于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与故宫博物院应具备的安全保卫需求和能力极不相称,难以适应新的挑战,须大力整改与提升。

  据了解,本次两会上,单霁翔院长共提交18份提案,其中6项与故宫文化遗产保护相关。

  3月19日,被告人石柏魁在法庭上听法官宣读判决书。□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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