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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3月19日讯(通讯员 胡胜兰)3月17日凌晨31分,湖南株洲芦淞交警大队七中队接到报警,在320国道1139KM+500M路段一辆小车翻车,警情就是命令,七中队教导员彭卫忠接报警后立即带队出警,赶赴现场,到现场查勘时,发现一辆湘BJB××学的教练车侧翻在国道旁的水沟内,此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轻微损坏。
在对驾驶员白某某的询问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白某某满口酒气,随即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该名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45.4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
经询问,该驾驶人白某某承认在16日吃晚饭时喝了酒,心想深夜开车回家不会被发现,谁知在经过320国道时,因酒后驾车发生了事故,幸好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比较轻微,真是不幸中万幸,其表示再也不酒后驾车了。
驾驶员白某某恳求民警手下留情,称其酒后开教练车出了事影响不好,放了他算了。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教育:明知自己开的是教练车,还酒后驾驶,出了交通事故,对你的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民警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等待白某某的将是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