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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汽车淄博站】仅24小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朱某某便被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博山公安分局看守所。
3月13日19:00左右,新泰市楼德镇驾驶员朱某某醉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检验的鲁CCQ9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顺博山区新博南路由南往北行驶,当行至山头医院门前处时,将前方在公路上同向步行的博山区山头镇居民年蒋某某撞倒致当场死亡,朱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调查肇事驾驶员朱某某系外来打工者,民警在了解其家庭无赔偿能力后,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快速拘留方案。一方面全力做好调查取证,做好死者家属的解释工作;一方面加班加点制作案件文书,协调相关单位。
3月14日20:10,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依法执行刑事拘留。至此,“3 13”重大交通事故在24小时内,已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