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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四川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35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2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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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罗伟杰)如何在日常消费中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培养先进的消费文化,3月15日,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成都举行了纪念2012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

  2011年,四川省消费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工商部门通过召开“消费者纠纷处置行政指导会”,“行政告诫会”对消费者申诉集中,侵权现象频发的问题进行上门服务或集中约谈等方式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同时,省消委进一步规范了投诉调解制度建设,加强了投诉调解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2011年全省共受理消费投诉35923件,调解成功340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35万元。

  围绕着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座谈会上,四川大学教授史江提出培养先进的消费文化这一理念。先进的消费文化包括监管部门规范行业领域消费模式,消费者自身消费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商家诚信自律。四川省2011年首批“省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四川移动,四川航空,四川升达,成都邮政向社会做出了为民服务的公开承诺。

  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还向今年被认定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的泸州老窖集团、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颁发了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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