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针对市民关心的房地产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减少市民维权成本等问题,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一作出了回应,并透露,市消委会已与法院建立诉讼调解机制,法院给消费维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快接快判快执行的便利。
与法院建立诉讼调解机制
邓国平昨日介绍,目前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是一个很现实问题,如何帮助消费者维权也成为全国消委会的瓶颈。市消委会今年建消费维权服务站,就是为了方便市民去投诉举报,这也是减少市民维权成本的举措。
东莞的消费人群达到800万-1000万人,但消委会每年接到的投诉咨询只有2万多宗,这说明东莞市民的维权意识相对淡薄,所以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市消委会已与法院建立诉讼调解机制,法院给消费维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快接快判快执行的便利。经过市消委会与法院协调,达成了共识,对消委会的一些案件可给予司法确认,如果有一方不执行决议,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每个镇街将增建2-3个维权站
据了解,市消委会去年建了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而市区的大型商场就达几十家,维权站数量相对偏少。
邓国平说:“今年将全面铺开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设工作,每个镇街会增加2-3个。虽然目前数量偏少,但我们不着急,要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建一个。由于消费者投诉维权的习惯,维权站现在的运作还不算理想。12315刚开通时电话也不多,随着宣传的深入,从原来的3条热线发展到10条热线,还有市民反映打不进。”
由于建站要用到企业的资源,又不能带来利润,并非所有企业都愿意在自己场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但也有沃尔玛、苏宁、国美等大型企业愿意建站,市消委会正在协商,尽可能方便市民。
地产行业投诉集中在房屋质量问题
对于市民关心的房地产纠纷,比如有市民看中房子时交了一笔定金,但由于在银行贷不到款,买不成房子,开发商拒绝交还定金。
邓国平回应说,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弱势的消费者要遵守,开发商更加要遵守。对于协议或合同中的约定,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果消费者违约要没收定金,如果开发商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此事消委会未调查核实,所以不能明确哪一方违约,如果确定哪一方违约,那违约方要承担责任。解决办法:一是双方协商,二是通过消委会等机构调解,三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
从消委会受理的投诉来看,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存在某些瑕疵,较少有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此外,也有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故意设陷阱谋取消费者定金,或者交房时间不兑现等问题。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降价,也有不少退房纠纷发生。此外,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