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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有了调解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0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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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上午,青岛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今后岛城市民若有保险合同方面的纠纷,可以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青岛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首批聘请的37名调解员,由法院、仲裁委、消保委、律师、相关部门专家及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员组成。

  青岛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保险合同当事人发生保险纠纷后,可首先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并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或指定调解员,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法院或仲裁委确认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由法院或仲裁委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出具司法调解书或仲裁调解书。

  投诉人如果拒绝接受调解中心的调解意见,或者在签署调解协议书后反悔,仍然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工作不向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记者 傅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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