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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提示:农民选购农资产品应做到“五个注意”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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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值春耕春种时节,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销售旺季。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第2号消费警示,提示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做到“五个注意”。 

  一是选择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销商,不要贪图便宜而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经营种子的经销商,须持有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是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千万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产品。

  三是认真阅读农资产品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做到科学使用,可向农资经销商或者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咨询使用方法。

  四是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不要接受个人签名的字据或者收条,如果购买数量多,最后与经营者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五是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反映,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工商、质检、农业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反映,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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