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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金融行业3 15”系列报道开始征集线索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李银 见习记者史雅洁)卡没离过身,却被人异地取走了钱;去银行存钱,存单一不小心成了保单;在网银转账,卡里资金却莫名其妙被洗劫一空;预期收益率超过10%的理财产品,到期时收益还不及银行定存;投保时说得天花乱坠的保险,出险理赔时却诸多挑剔……
诸多事例让消费者一脸无奈。今年“3 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从今日起,海口晚报“关注金融行业3 15”开始征集线索,维权热线:18976677761。
提起“3 15”,大多市民想到的是买家具、买汽车、买房产等等遇到的霸王条款或消费欺诈,其实,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增加,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普通市民作为消费者的身份也多种多样:存款人、保险投保人、信用卡使用人、理财投资者等等。
但许多置身于金融投资领域的消费者,由于本身缺乏足够的理财知识,对金融产品没有清晰、透彻的理解和认识,加上个别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通过偷换概念来误导消费者,通过合同安排或制度设计免除其法定义务。记者曾接到过多起读者投诉去银行存款结果拿到手的不是存单而是保险合同。
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如果你在金融消费中发现了安全隐患,或是你和家人的财产已经遭受到了意料之外的损失,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