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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难各方纷纷支招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0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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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赵伟殷亚楠实习生王永军

  11日,本报C04版以《“天敌”作梗,业委会成立难》为题,报道了省城不少小区业委会成立难的原因。业主维权意识薄弱,物业、开发商从中阻挠,使得业委会常常出现“难产”或“胎死腹中”的情况。

  对此,部分已成立的小区业委会成员、相关律师及专家,为业委会如何顺利成立纷纷支招,提供建议。

  建议一:多向成功小区取经

  “学习到好的经验比自己摸索要省很大的力气。”伟东新都一区业委会的一位董姓负责人称,很多业委会在成立过程中一般都会遇到不少困难,也因此学到了很多解决困难的办法,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如果有小区想成立业委会,可以向这些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取经,多学习成熟业委会的经验,少走弯路。”该负责人说,他们当时成立业委会时就历经波折,耗时半年才成立起来。

  据了解,伟东新都一区业委会建有自己专门的网站,还有专门用来交流的QQ群,在小区内的公示栏里,也会及时把有关工作进行公示。小区居民对业委会的认可度也挺高,业委会运营得还不错,各项工作也做得很细致。

  “业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的组织,直接监督主体应该是全体业主,因此,每位业主还要加强家园意识、自治意识。”不少业委会负责人称,成立业委会需要业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耐压力,很重要的一点,还要具有奉献精神,能以全体业主的权益为重。“业委会的工作相对来说难度较大,要想做到使全体业主满意特别不容易,要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有清醒的认识。”

  建议二:一定要学好《物权法》

  “一切按照法律法规去办,小区业委会成立就不难。”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建议说,业主要想成立业委会,一定要先弄懂学好《物权法》,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在筹备成立业委会的时候,要弄明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做到有理有据,这样工作起来的时候才能掌握主动权。

  不少业委会成员也表示,专业性知识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他们的一个瓶颈。有的小区忙活了很长时间最终也没能成立业委会,就是因为对《物权法》不明白,没有按照《物权法》的程序办事,到头来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历城区一小区业委会成员王先生也称,弄懂学好了《物权法》,不仅在成立业委会的时候有助于维权,在成立之后,处理业委会和开发商、物业等各方面的问题时,也会有法可依。

  此外,不少小区的业委会还提出,希望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除了规范、管理业委会成立外,还应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引导,帮助业主学习好《物权法》。

  建议三:政府部门应更积极主动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问题上,尤其要强调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作用。“街道办应强化责任意识,当辖区的小区入住人数较多后,主动进驻小区,帮业主筹备成立业委会。”王忠武表示,小区业主和物业、开发商闹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时常也要街道办事处出面协调,如果成立业委会、并充分发挥作用,问题就好解决得多。“可以说,街道指导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成立起来长治久安,不成立后患无穷。”

  对此,部分法律人士也认为,成立业委会决不能是因为维权才成立。业委会是代业主行使管理职责,要真正体现全体业主的利益。只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平衡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业委会之间的关系,业委会的成立也就不难。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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