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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3月2日专电(记者欧甸丘)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广东省消委会发出公开征集“霸王条款”的通告,4月15日前,消费者可就碰到的“霸王条款”向工商局投诉,随后广东省工商局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据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15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霸王条款”,其中重点征集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网络、金融、房地产、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凡2011年起至今,消费者购买上述行业商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发现典型“霸王条款”的,均可以发电子邮件到gszj@gdgs.gov.cn,或者通过信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广东省工商局市场处(注明“征集”)反映。
该负责人表示,“霸王条款”征集完成后,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其中典型的“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并采取专项行动,督促有问题的经营者限期整改,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凡对所使用的“霸王条款”逾期不做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委员会将按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理。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格式条款因其便利性和经济性,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但也有不少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而,这类条款也被公众称为“霸王条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