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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格式合同 今年重点清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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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席秦岭)“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差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用户结算水表由用水方自行购买或提供,并承担维修责任。”……这些条款,在省消委会和省工商局工作人员眼里都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昨日,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透露,去年营销合同投诉增长29.38%,是投诉类别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其中,大量投诉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接下来,省工商局将对这种情况进行清理。问题严重、拒绝整改的经营者,其不良信息将被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有一份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成的消费者不太在意汽车购买合同中违约后经销商的责任等细节,很多消费者没有详细查看合同格式条款的习惯。”刘亚兵说,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往往欺负消费者不看合同、欺负消费者不懂合同、欺负消费者无奈(用定金的方式约束你)。当遇到在一些行业占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时,消费者就会很无奈,因为“别无选择”。

  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罗春说,格式条款在日常消费中非常普遍,大到买车、买房,小到美容、餐饮等领域。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今年,省工商局将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这种情况,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全面规范供水、供气、供电和旅游这四大行业领域格式条款的制定使用。对典型的“霸王条款”将进行公开点评。

  据透露,目前省工商局正在与自来水公司沟通制定供水示范文本,下一步还将对保险和金融等行业的合同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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