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3.7万社区就业人员将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穗仁宣) 目前广州市共有约5.61万人在社区实现就业并享受广州市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但其中约3.7万人并没有受过专业培训。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起,广州将对这3.7万人进行免费培训,如果就业6个月内未参加相应培训,将不再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保和岗位补贴。

  根据市人社局下发《关于明确社区岗位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已从事社区就业和拟将从事社区就业的人员,凡未取得相应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培训券,凭券就地就近免费到市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通知》指出,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免培训;对目前正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的其他从业人员,拟用一年时间,实行分期分批免费培训;对从发文之日起新进入社区岗位就业,符合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条件的,可先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但应在从业后6个月内参加相应职业能力免费培训,并取得相应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将不再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

  而《通知》中也明确,过去本市符合年龄条件从事社区就业的人员,不论是否参加相应技能培训和是否取得相应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都可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保和岗位补贴。从现在起,如未参加相应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将不再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保和岗位补贴。

热词:

  • 社区就业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通知
  • 培训机构
  • 就业服务
  • 职业技能培训
  • 职业能力
  • 免费培训
  • 专项能力
  •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