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广西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南宁讯(记者/董文锋)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再次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40元,比去年增加40元。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我区还提高了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补偿封顶线,并降低了住院补偿起付线。

  根据新下发的《广西新农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2012年修订)》,从今年起,我区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90元/年。同时,今年我区调整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提高至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65%,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50%,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县级、地市级及以上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调整为50元、200元、400元,分别比2011年降低了50元、100元、100元。所有统筹地区住院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限额执行),比去年提高3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今年我区还扩大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范围和比例,在原有12种慢性病补偿的基础上,明确将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炎、甲亢、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结核病、尿毒症、肾病综合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地中海贫血、重症帕金森氏症、重症精神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从今年起提高到900元,比原来提高了300元。

热词:

  • 补偿比例
  • 新农
  • 住院
  • 补偿范围
  • 补偿标准
  • 补偿技术
  • 我区
  • 失代偿
  • 重症
  • 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