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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政 通讯员 邱何娟 李洁淼) 近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取得个人网购信息,并实施诈骗的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市民黄某和游某先在网上购得快递公司“货到付款”方式的个人网购信息,再由同伙罗某假扮送货员,赶在快递公司送货之前,用低价购买的劣质产品或替代品送货上门,骗取货款。为了更具隐蔽性,3名犯罪嫌疑人装扮成快递公司员工,通过电脑仿造快递单、层层包裹货物拖延客户拆封时间等来实施诈骗。
仓山区城门镇林女士收到网购减肥产品,核对过包裹单上的送货信息无误后,签字付清398元货款。“快递员”走后,她打开包裹一看,里面只有一个料盒。与卖家联系后,林女士得知真正的货物还在物流公司,并未送出,遂赶紧报警,黄某等3人终被擒获。在实施诈骗的3个月时间里,黄某等3人在福州、厦门两地得手27起。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游某、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