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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1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建设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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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丁艳彬报道 近日,上海市房管、规土、财政、地税4部门联合发文将调整上海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新标准,5层以上(含5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5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每套低于330万元,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每套低于200万元,外环线以外每套低于160万元条件的住房,满足上述条件的即是普通住房。根据现行政策,普通住房在交易环节可享受契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据介绍,上海按照二环三区域(内环内、内外环间,外环外)套均总价、容积率和面积标准确定普通住房标准,此次调整的是其中的价格标准。标准调整后,上海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外环外,价格标准调整幅度达到63%,更多合理、自住性需求购房者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表示,上海现行普通住房标准实施至今已过3年,房价、物价都已发生较大变化,普通住房占比下降,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也有利于在交易环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并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今年上海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丁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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