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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定向培养360名农村教师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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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彭江兵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我市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指导性计划360名,其中小学教师288名,初中教师72名。

  初中毕业三年制中师、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招生工作, 必须是参加当年全市统一中考且成绩优秀的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定向培养志愿。凡报考定向培养志愿,但没有被正式预录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

  报考初中毕业三年制中师、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培养的毕业生,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县省级重点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定向学校岗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本乡镇定向学校,且户口、学籍在该乡镇的应届毕业生或报考定向培养偏远乡镇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本县省级重点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两者具备只能享受一次降分),按定向学校岗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定向培养的学生学业合格,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各门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的,毕业时由省教育厅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各县区不得改派。毕业生回协议县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得少于6年。毕业后不履行合同到指定学校任教,即自动放弃分配资格,不得提出其他分配要求,同时须交纳违约金8000元、向培养学校交纳定向培养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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