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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讯记者黄小路、实习生曾洁报道:17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消息,2012年该市将定向培养360名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小学教师288名,初中教师72名。据了解,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县(区)为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和青山湖区、湾里区、青云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
南昌市要求,定向培养的教师必须是参加当年南昌市统一中考且成绩优秀的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三年制中师、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招生工作,由南昌市教育局职成处牵头组织,市、县中招办组织实施。
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2012年招生计划所列院校填报定向培养志愿。
凡志愿参加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应参加2012年中考所有科目的文化考试,并分县(区)单独设立考场。
未被正式预录的考生,不影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录取。
定向培养的学生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各门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的,毕业时由省教育厅根据《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各县区不得改派。毕业生回协议县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得少于6年。
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