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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摩托飞车夺包,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屡屡得手,在我市闹市区连续犯案10余起。昨日,春熙路派出所对外通报了一起飞车夺包案。
飞车夺包
闹市出现“黄头盔”
去年6月20日晚7时10分,一辆改装的红色摩托车轰鸣声格外的响,伴随着一名女性大声的呼救声:“快来人啊,抢包了。”摩托车很快消失在了小巷中。随后的11月24日在华兴街上,一女士价值5万元的手提包被抢,而抢劫她的人同样骑着红色改装摩托车。
犯罪嫌疑人,男;作案地点:春熙路王府井商业圈周边;作案对象:独行的男、女青年;作案时间:17点-20点之间。作案路线:华兴街-福兴街-双栅子街-桂王桥南街-桂王桥北街。春熙路派出所民警很快梳理出了这个黄头盔的犯罪轨迹,开始用天网监控对其“蹲守”。2012年1月10日,天网监控室里的巡警杜海和何奇正在讨论最近几日的发现与收获, 突然何奇指着出现在监控屏幕,大叫道:“海哥,出现了。”杜海边动身边嘱咐何奇:“时刻保持与天网的联系,我们马上出发。”
巡警追击
飞贼吓瘫
杜海和何奇的警车直奔华兴上街,“黄头盔”看见警车渐近,一个急转弯直奔桂王桥北街,杜海和何奇见状也迅速猛踩油门紧随其后。不久后,犯罪嫌疑人的摩托车被一辆私家车挂住,摩托车在前行几米后倒在了快车道上,何奇拉开车门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但是谁想犯罪嫌疑人一挺身把摩托车抬起,跨上去开始点火,此时的何奇用尽全身力气,把犯罪嫌疑人往车下拽,从后面赶上来的杜海朝天鸣枪,枪响后犯罪嫌疑人身子一瘫,乖乖束手就擒。
回派出所后的杜海和何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连夜突审,据犯罪嫌疑人廖垒垒交代,从2011年6月至今在我市连续犯案10余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民警提醒
行人挎包方向最好不要靠机动车道一侧
据锦江公安分局法制科民警杨伟介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为10万余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构成刑事犯罪,将处以刑事处罚。
锦江分局春熙路派出所民警杜海提醒广大市民:1、群众不应将挎包提在手上,而应将挎包挎在肩上,并且挎包方向应该靠人行道一侧,不应靠机动车道一侧。2、群众应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3、群众如果不幸遇到抢夺时,不要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拉扯,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4、群众如果发现来回盘旋、形迹可疑的摩托车时,请及时与派出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