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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疾控主任称艾滋检测应实名 感染者担忧泄露隐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1日 1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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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回应艾滋病实名检测

  中疾控主任:艾滋病匿名检测影响防控成效,实名制可尽早启动治疗

  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曾引起社会讨论,昨日在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对此表示赞同,说:“如果没有实名制,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

  匿名导致检测者难寻觅

  日前,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稿)》(以下简称《草案审查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春节后将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其中规定艾滋病检测需要实名制,要求受检测者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等真实信息。

  对此王宇说,艾滋病的检测长期以来是遵循着自愿进行检测,但是这种方式尤其是在一些高发地区有局限性。早期我国进行检测的时候,最初的几万人,由于匿名的原因,到现在我们甚至都找不到人。

  过去,广西推行的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度,虽保护了病人隐私,但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是感染艾滋病后就找不到人了。

  广西当地媒体报道称,至2011年12月底,广西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名能预防传染他人

  王宇说,国际研究显示,对艾滋病的控制,只要告诉检测者他是阳性,他的传播活跃程度都会下降70%,所以单纯通过检测和告知就是很好的控制方式。

  但是,“如果没有实名制,你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王宇认为,实名制检测还能尽早的启动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工作,降低感染者体内艾滋病病毒浓度,同时,也能预防传染他人。

  对于实名制如何保护患者隐私问题,草案审查稿中也要求,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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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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