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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利诱小贩纯属“个人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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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祝颐 张玉胜 志灵

  新闻焦点:据京华时报报道,小贩刘武秀称被广州京溪街道办城管殴打导致手骨骨折,媒体曝光后,城管告知刘武秀,只要在一份否认被打、质疑媒体报道失实的“声明”上签字,即可获赔7000元。京溪街道办表示,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声明”属城管个人行为。

  利诱小贩非常恶劣

  尽管街道办称城管的“声明”与街道无关,但是无法改变城管人员代表街道城管队行使职权的事实。如果认为报道失实,可以在公开平台予以澄清,而利诱小贩否认被打,则非常恶劣。

  叶祝颐

  管理失范也应担责

  对工作人员的暴力执法和恣意妄为,单位也该承担用人不当、教育无方、要求不严、管理失范的责任。以“个人行为”作为掩饰错误的挡箭牌,是拙劣的公关小技,难有说服力。

  张玉胜

  不能自己调查自己

  既然事件存在疑点,街道作为城管的上级,不可能完全摆脱关系。为了让公众尽快看到真相,理应由更高层次的机构展开调查,而不是在某种意义上由街道自己调查自己。

  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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