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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污染事件9名官员被严处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1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综合新华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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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追踪

  河池市一副市长记过;环保局长等7人被撤职,其中两人移送司法机关

  广西纪检监察部门3日通报龙江河镉污染事件9名责任人处理情况。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河池市金城江区区长韦永福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记大过处分。河池市环保局局长吴海悫等7人被撤职,其中两人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池市委市政府作检查

  广西监察厅副厅长雷永达在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事件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责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决定对9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韦永福,作为城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两家违法排污企业被查实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

  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调查显示,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将大量高浓度重金属废水、废渣非法排放。而金河冶化厂被查出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

  冯振年说,基于两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环保厅已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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