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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吕宁丰) 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我国稻谷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2元、1.25元和1.4元,比2011年分别提高0.18元、0.18元和0.12元。提价幅度为近年来最高,给种粮农民送上了新年增收大礼包。
“就粳稻价格来看,依然低于市场价格。”市商务局储备调控处负责人介绍,我市主要种植水稻品种为晚籼稻(杂交稻)和粳稻,不生产早籼稻。目前,南京市场上杂交稻、粳稻每斤收购价分别为1.3元、1.45元,仍然高于国家今年制定的最低收购价5分钱。以粳稻为例,2011年国家制订的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28元,与实际市场收购价格落差很大。
粮食专家、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李全根介绍,从2005年开始,国家制定了小麦和水稻最低收购价格,目的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从近年来的政策执行情况看,采取小步慢跑的方式,通过逐年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一方面抵消种粮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消除粮价过快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使粮食市场价与政策指导价并轨。从2012年情况看,水稻价格提高幅度加大,目的是避免最低保护价再次出现“空转”情况。此外,也向种粮农民传递清晰的信息,种粮有钱可赚,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我国粮食生产‘八连丰’就是最好的证明。”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0.93元、0.97元、1.05元。
2011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02元、1.07元、1.28元。
作者:吕宁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