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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范嘉欣)新春伊始,南昌县就组织了一支400人的工资协商指导队伍分别深入各个乡镇,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使原来劳资双方“不会谈”、特别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不敢谈”的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南昌县把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作为“和谐企业大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考核目标,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拓宽职工群众履行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健全劳动争议矛盾预警预测和预防调处机制。他们充分发挥县总工会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委等部门的作用,成立了县级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县总工会充分发挥推动者和参与者的作用,建立了由县总工会、乡镇和村(居)委会组成的三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帮助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调解集体协商过程中存在的争议,指导拟定工资集体协商草案。到目前,全县18个乡镇、经开区(村委会、居委会)全部建立了工资协商指导队伍,他们活跃在工厂、车间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提高了协商的质量,增强了职工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