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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化民生价费监管规范房地产价格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5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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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1月25日专电(记者 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2011年物价部门强化房地产、医药、教育等民生价费监管,2012年将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价费监管。

  据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介绍,2011年物价部门在规范房地产价格管理中,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乱收费现象,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拟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在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方面,分两次调整了244个品种3531个剂型规格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0.9%。设立一般诊疗费,实施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在教育方面,物价部门率先在全国修订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建立了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公示制度,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2012年,福建省物价部门将加大住房价格管理。赖文达说,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

  同时,将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规范药品流通价格行为,强化药品成本和出厂价格调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另外,将适时调整部分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适当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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