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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生价格”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近10亿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1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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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29日召开的福建省价格工作会议获悉,2011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围绕关系民生的医疗、公交、房地产、教育等热点、难点价费问题,加强成本监审和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百姓的负担。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福建省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取消卫生质量检验费、税收登记证工本费等31项涉企收费,以及省政府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船舶登记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政策。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质监、卫生、交通、药监、农业等部门涉企收费的减负力度。停止收取福州市房地产网签服务费,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免收商业银行11类34项服务收费。以上各种措施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10亿元。

  同时,完善医药价格管理。分两次调整244个品种3531个剂型规格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0.9%。设立一般诊疗费,实施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国修订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乱收费现象,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

  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明年福建省将进一步清理整顿部分涉企收费。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农药生产准产证审查费、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船舶交易服务收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在全国率先试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收费优惠政策。(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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