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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黄纯芳 通讯员 郑亚邦)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作出决定,追授陈超英同志“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并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陈超英同志学习的活动。
陈超英系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年6月13日深夜,陈超英同志在赴外地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因交通意外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3岁。陈超英同志是纪检监察战线涌现出来的又一先进典型。在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工作的24年中,她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心,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诠释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深刻内涵,展现了一名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使命、爱岗敬业、关爱职工、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崇高形象。
2011年12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作出批示,对陈超英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她既是国企干部的好榜样,又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好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陈超英同志的崇高精神,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陈超英同志学习的活动。
省纪委号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向陈超英学习,学习她忠诚使命、坚定信念的政治品质,学习她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学习她情系职工、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开展向陈超英同志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